医学生学习笔记——会诊制度释义

栏目:干货技巧 发布:2024-12-06 浏览:17 发布于中国–湖北–武汉 收藏

1. 定义

  • 会诊是指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2. 基本要求

  • 会诊分类
    • 按会诊范围: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 按病情紧急程度: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机构内急会诊应在会诊请求发出后 10 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会诊发出后 24 小时内完成。
  • 其他要求
    • 医疗机构应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会诊流程。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陪同会诊并记录会诊情况,会诊意见处置情况应在病程中记录。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遵照国家规定执行。

3. 释义

  • 开展会诊的原因
    • 法律层面:医师开展医疗活动须按诊疗规范进行。
    • 医学专科化局限:医师难以对所有疾病具备诊治能力,患者常患多种疾病,单一专科医师难以全面应对。
    • 诊疗规范更新:医师难以时刻掌握所有疾病诊疗规范的动态变化。
    • 多学科合作意义:多学科合作能汇聚不同专科知识与经验,依据最新规范对患者全面准确诊疗。若医师不熟悉本专科以外疾病诊疗规范,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提请他科会诊。
  • 需要会诊的情况
    • 疾病超出执业范围:患者所患疾病在医师执业范围外,应会诊转至相关科室。
    • 多种疾病跨执业范围:患者患本科疾病同时伴有执业范围外疾病且需同时治疗,医师应在治疗本专业疾病基础上请求会诊或按相关规范诊疗。医疗机构应有院内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 医疗机构内多学科会诊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的原因
    • 多学科会诊特点:涉及跨部门 / 科室、跨专业领域,需两个及以上学科参与。
    • 医疗管理部门组织优势:提高会诊效率与及时性,便于协调医疗资源,监管会诊质量,把关医师资质。
  • 可发出急会诊申请的情形及要求
    • 情形:疾病超出本科室诊疗范围和处置能力,或病情可能危及生命需其他科室协助。
    • 要求:受邀科室医师 10 分钟内到达,邀请会诊医师应严格把握指征。
  • “会诊发出” 的理解
    • 定义依据: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明确其定义。
    • 常见形式:电话呼叫或发出电子、纸质申请单。医疗管理部门应明确 “会诊申请收到” 定义,与 “会诊发出” 形式对应。急会诊需采用电话通知等即发即达方式,申请单不需送达应邀科室。
  • 急会诊 10 分钟内到位的措施及记录要求
    • 医疗机构举措:重视并制定流程,定期演练,保证通信等畅通,合理调配人员。
    • 记录要求:急会诊记录单需记录邀请和到达时间。
  • 请求会诊和受邀会诊医师的资质要求
    • 资质规定重要性:保障会诊质量,提升满意度。
    • 不同会诊类型的资质要求
      • 普通会诊:请求医师应为主治及以上职称或三级查房中级及以上医师,受邀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资质或经认定。
      • 多学科会诊:请求人员原则上为科主任等,邀请机构外专家会诊需征得科主任同意及管理部门批准。
      • 急会诊:请求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首选在岗最高资质医师。
  • 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的基本要素
    • 患者信息:住院号 / 就诊卡号、姓名、性别、年龄。
    • 病情与诊疗:简要病情及诊疗情况。
    • 会诊需求:会诊目的。
    • 申请环节:申请人签名、申请时间。
    • 会诊反馈:会诊意见或建议、会诊人签名、会诊完成时间。
  • 医疗机构应制定的会诊流程类型
    • 机构内普通会诊流程、急会诊流程、多学科会诊流程,邀请机构外专家会诊流程,被邀请至外机构会诊流程,远程会诊流程。
  • 要求会诊请求人员陪同会诊的原因
    • 病情了解:便于受邀医师了解病情。
    • 明确需求:表明会诊目的,提高效率。
    • 表示尊重:尊重受邀医师。急会诊请求方必须全程陪同。
  • 会诊意见或建议在病程记录中的体现
    • 会诊请求人员需记录执行情况,未执行要注明理由。
  • 电话会诊的规定
    • 一般不允许,医师须亲自诊查患者。紧急抢救时可先电话交流,但要尽快赶到现场,且不能替代急会诊要求。
  • 国家对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的规定
    • 参照规定:《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 邀请会诊
      • 告知与批准:经治科室征得患者或其近亲属 / 监护人同意后,报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发书面邀请函,电话或邮件邀请后补办手续。
      • 禁止邀请情形:超出诊疗科目、不具备资质、超出执业范围等不得邀请。
    • 派出会诊
      • 安排会诊前提:不影响本单位业务和医疗安全,特殊需批准。
      • 禁止派出情形:超出诊疗科目、执业范围、邀请医疗机构条件不具备等不得派出。
      • 会诊过程:了解病情、亲诊患者、书写文书,若难胜任要告知并终止会诊,建议转院。
      • 会诊结束后:邀请医疗机构通报情况,医师返回后报告。
    • 费用相关
      • 会诊费用标准:按邀请地规定执行。
      • 差旅费承担:医疗机构邀请由医疗机构承担,患者要求由患者承担。
      • 收费限制:治疗、手术等收费可加收,幅度由省级部门确定。
      • 支付方式:邀请医疗机构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给医师本人。
      • 其他规定:会诊医疗机构给付报酬,法定节假日标准提高,医师不得违规接受报酬等。
  • 互联网医院会诊和远程会诊的开展方式
    • 参照规定:《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试行)》等。
    • 互联网医院会诊:患者有需求时,主治医生将资料发给会诊专家,专家与患者或医生视频通话、出具意见,复诊患者可开处方,会诊结束发回报告。
    • 远程会诊:基层医生收集资料申请会诊,专家审核确定,协调时间,基层启动设备,医生介绍情况,专家会诊讨论方案并反馈,上级医生跟踪治疗。
  •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的开展: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会诊范围、形式和程序。
  • 会诊结束的标志:受邀会诊医师完成会诊意见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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