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关于DRG/DIP的这个建议终于被提了……

栏目:医保新知 发布:2024-04-02 浏览:7 收藏

 

全国人大代表黄海:

提高三四级手术、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等DRG权重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心脏病医院院长黄海拟带来有关DRG支付改革的建议。他表示,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破解重症患者看病难亟需提高手术权重,建议提高三四级手术组、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权重。

黄海表示,目前,DRG中手术组权重低导致低标入院、推诿病人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疑难重症患者的看病权益,有必要提高手术DRG权重。此外,三四级手术对医疗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当前DRG手术权重较低严重影响医疗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黄海建议,基于统计数据结合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实际情况提高三四级手术权重,使权重(分值)更加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引导医疗机构创新医疗技术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收治疑难重症。给予重大疾病患者支付倾斜,儿科、心血管内外科相关病组及医疗机构省级重点学科相关病组权重提高10%。

 

全国政协委员杜斌:

调整重症患者DRG付费方式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重要杠杆。当前,国家正在通过全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等支付方式改革,将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由按项目付费变为按病种付费。DRG等支付方式的改革对于优化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起到了积极效果,但因对重症患者医疗费用的测算存在偏差,难以全面反映危重病患者救治的实际费用,影响了学科发展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在更早实施DRG付费方式的欧美国家,均采用了DRG以外的其他方式以弥补DRG付费不足的问题。”杜斌委员介绍了多个国家的DRG补充机制。德国等国家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DRG付费校正;英法等国家针对某些费用较高的治疗或操作,采用按照项目付费方式进行;英国、德国、丹麦、爱沙尼亚等国家针对某些病种的重症患者,采用按项目付费方式的方式进行补充结算,如烧伤、移植、血液滤过等患者。

基于此,杜斌委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应重新审视针对重症患者DRG支付费用的形成规则及其合理性。二是对于DRG同一分组中医疗费用变异度较大的情况,在详细分析原因后,可采用进一步分组或其他方式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疾病分组系统。三是针对部分疾病、操作或治疗,可探索采用按照项目付费方式进行补充的可行性。

 

2023年两会:

陈培莉:优化医保付费方式,保障重症患者救治的建议

 

早在2023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陈培莉就提出了“关于优化医保付费方式,保障重症患者救治的建议”。其中就提到:对重症患者实行按项目付费或优化付费方式,实现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合理使用、医院实现精细化管理、患者减轻就医负担的医保患三方共赢。

陈培莉代表认为,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危重患者往往偏离DIP目前的分组,导致医保不能精准付费。现行DIP计算病种分值仅以“主要诊断+主要操作”组合进行计算,缺少辅助目录,无法体现疾病严重程度和复杂程度。这种医保支付方式可能对于专科疾病和没有并发症、且能够完成疾病全部的诊疗过程的患者来说大多数是合理的,但是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确实受到极大的限制。同时,DIP付费方式限制了重症医学新技术新业务的创新与开展,她所在的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目前既要面临DIP支付带来的巨额亏损(医院2022年度按DIP预拨付金额与实际垫资差异较大,亏损4300多万元),并且又面临医保大量垫资,压力巨大,若不能有效解决,必将影响医院正常运转,不利于DIP支付改革的推进。

陈培莉代表建议:医保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考虑不同级别医院的情况,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医疗机构住院人次、疾病构成、危重患者比例、救治难度及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情况,多角度多层次分析,合理调控,对重症患者实行按项目付费或优化付费方式,保障危重患者救治质量。

结语:

不断推进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在对中国医改整体格局、医疗医药行业生态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疑难重症也是人民群众就医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很多地区的医保局为了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提升专科服务能力,正在着手为进一步增强DRG/DIP付费的科学性、合理性,对每年度开展DRG/DIP付费特病单议新技术评审工作,同时针对DIP数据测算不合理、辅助目录缺失导致分值偏差等问题,许多医保局也逐步建立辅助目录库,每年对数据进行实时测算,相信未来医保局可以用科学、可量化的指标来评估支付标准,保障医保对医院的合理补偿。

图文来源:综编自华医网、协和医生说、医师报、澎湃新闻、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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