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院的医师资质管理体系
美国医院在美国联合委员会标准下建立并实施了一套关于医生资质与授权的管理体系。首先,美国医院的委员会制度是美国式医院管理的特色。医院内部成立包括微创委员会、内镜委员会、放射技术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全院的相关资质准入标准、资质审核、准入后定期考核及再授权等管理职能。其次,美国医疗机构在资质准入标准上重点关注医生的技术操作能力,并没对申请人工作年限、技术职称做苛刻要求,而且对学历和职称仅做基本要求。同时,医院建立有指导机制,设立“监督人”的角色,负责指导考核出现质量问题的医生,而不是出现质量问题后就采取一票否决制,忽略对医生技术的培养。最后,美国医疗机构对医疗资质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获得资质满一定期限后,必须重新申请,再申请时重点关注获得资质期限间开展医疗活动的数量与质量情况,如果不满足标准则授权会被终止,真正实现全面和闭环的监控。 美国医院资质管理方式被认可和接受,主要得益于国际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JCI),即美国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简称 JCA-HO)国际部。它是国际卫生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用于对美国以外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审的分支机构,同时也是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可的全球评估医院品质的权威评审机构,其医院评审标准被誉为“全球医院最高标准”,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在医疗服务领域建立的国际标准。在整个JCI评审中,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是患者安全首要关注点,设置有专项章节--员工资格和教育(Staff Qualification and Education,SQE),包含16个条文,涵盖24项标准,99条可衡量要素。医务人员的资质审核与确认主要集中在该章节第9、9.1、9.2、13、14、15和16条及相关可衡量要素的阐述中,其宗旨是保障医院能够招聘、使用各类符合资质要求且技术水平过硬的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和服务。因此,要求医院必须建立规范的流程用于收集,查验医务人员的相关资质,同时保证查验的资质证明是真实有效的,查证结果可作为医院授权医务人员提供诊疗服务与聘任的客观依据。除此专项章节以外,关于人员资质授权的要求还贯穿、穿插在所有工作项目中,并要求医务人员资质全院互知,即时可查询。 JCI评审标准指出医院要根据标准化、客观、循证的流程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资质授权管理。医疗资质授权管理的医务人员,指所有临床医生,包括有独立行医执照,为患者提供预防、治疗、复苏、手术、康复或其他临床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辅助服务(如病理、放射、检査等)的专业人员。授权所有医务人员收治患者,以及提供与其资格相符的其他临床服务。授权管理的资质分为执业医师、入院可执行、院需准入与专项资质四大类。其中执业医师资质指医师注册登记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入院可执行资质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医务人员入院后可开展的基本工作,如门诊、会诊、收入院、急诊,临床实际操作后可执行的基础操作,如体格检查,眼底检査、胸穿、腰穿、骨穿、导尿等;院需准入资质指院内需医院组织培训或考核台格后方可授权的资质,包括操作资质、处方资质、手术资质等;专项资质指卫生行政部门或专业学术协会组织规定的医疗资质,如放射资质、检验资质、病理上岗资质及心血管介入资质等。管理制度上要求医院建立一套有效的程序,收集、核实及评价医生独立行医的资格证明(执照、学历证明、培训、能力和经历),医务人员在上岗前需经过相关培训、授权、公示,并定期进行资质确认。 (一)美国对医师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美国要求申请进入医学院学习者事先完成本科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在获取行医资格前必须经过系统医学基本理论学习和临床专业学习并通过统一的考核才能获取行医资格,且资格分为“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两类。“全科医生”提供初级保健服务,为急性病、慢性病、各个年龄段和不同性别的病例进行诊治,并提供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服务;他们能够对同时存在多种健康问题和并发症的病例进行初步处理。“专科医生”是在外科、内科等某个医学专科从事专门临床医学工作并提供该专科医疗服务的医生。全科医生基本上都“独立开业”,个人或合伙开设诊所提供服务;美国的专科医生则大都以“独立身份”行医,很多专科医生都有自己的诊所,即便是在医院行医的专科医生,也并非医院的雇员,他们的身份被描述为“允许进人医院提供临床服务的人。 医生在获取行医资格后仍需要接受执业后继续教育。国家以“正向激励”的方式鼓励医生参与继续学习教育,即经过特定课程培训后的医生可以获得相应的认证(certification),而获得较多认证的医生往往容易获得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较高的薪水。 美国的行医执照由医生所在地(省或州)的主管机构颁发,只在本地有效,如果医生要跨省(州)行医,需要向目标省(或州)提出申请。因为美国是联邦制,在联邦法律中没有专门对医师及相关人员管理的法律,由各州分别制定法律,但各州的法律相互之间又有一定的影响。如在某些州制定相关法律对针灸师进行管理后,其他州也就采取了相应的行动。美国各州对医师及相关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执业资格准入、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管理的方式主要是发放相应执照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年)对执业者进行考核等。医师及相关人员执照的发放由州政府中的法规厅专业人员负责,卫生部门主要是制定相应的规定、办法等。 (二)美国医师及相关人员分类 由于美国各州对医师及相关人员的管理法律不同,实行执业准入制度的类别也有较大差异,但从总体来看主要有:医师(MD)、牙科医师、整骨医师、足病治疗师、针灸师、按摩脊柱师、按摩治疗师等。 目前全美约有按摩脊柱师50000名左右,并有16所按摩脊柱学院。学制一般为5年,入学资格与医学院校大致相同,一般开设针灸课程。取得按康脊桂师技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正规的按摩脊柱专
美国的医生通常以独立身份行医。在美国,医疗服务购买者则多种多样,不同的医疗服务购买者,采用的支付方式差别很大,例如,为老人和残疾人购买服务的是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险(Medicare),医疗保险的医生按项目计酬;大多数的企业雇员参加了“管理保健”组织,管理保健机构对医生的支付方式包括按人头计费、按项目计费和固定工资制等多种模式,而且,即便是同类型的管理保健组织,与医生签订的合约条款在医疗服务对象、财务风险分担和转诊限制等方面也有着很大的差别。以上共同形成了美国相对特殊的医师及其资质管理模式。
1.医师(MD)
这是美国真正意义上的医师。取得医师执照,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①医学院校毕业并获得医学博士学位(MD)。需在完成大学本科学历后(其中必须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通过美国医学研究生院入学考试(MCAT),方可进入医学院校就读。一般学制4年,前2年为基础、后2年为临床。目前全美共有医学院校120多所,年招生总规模控制在16000名左右。②通过所有的相关考试:a.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为全美统一的考试,分为基础和临床两部分,这两部分又名分为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b.执照考试。执照考试由各州相应的部门组织实施,法律规定毕业后经过1年的实习医师训练即可申请。c具有良好的医学职业道德。
2.针灸师
目前在全美的50个州中,约38个州通过了对针灸师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立法(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针灸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申请针灸师执业资格,各州的规定不尽一致。以伊利诺伊州为例,主要有以下3种:①具有正规的针灸专业学历(在美的全日制针灸学校毕业),并通过全美针灸资格考试;②在规定的时间已在该州执业针灸8年以上,每年有100名以上的新患者,并提供500个诊疗记录;③跟随相应的导师(进行相应的资格认可,主要是上述的第二类人员)学习 3~6年,学习时间在4000 小时以上,且每年有100名以上的新患者,并提供 500 个诊疗记录。对于针灸师的执业范围,各州规定不尽一致。有的州(如伊利诺伊州)规定针灸师不能作诊断,只能接受西医医师的转诊,且只能应用针灸进行治疗;有的州(如加利福尼亚州)规定针灸师可直接诊治患者。在美国,有的州(如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等)已将针灸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30%~70%不等
3.按摩脊柱师(DC)
美国医院的医师资质管理体系
本文2024-08-30 17:50:34发表“干货技巧 ”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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