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的原则

栏目:干货技巧 发布:2024-08-01 浏览:24 发布于中国–湖北–武汉 收藏

   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以资质授权和授权后的资质管理为手段,通过不断健全机制、理顺流程、对影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如岗位)和技术开展评估、实施准入,强化考核,进而实现诊疗全过程监管。通过提高执业人员基本素质和诊疗能力,规范其医疗行为,合理、安全、有效地应用医疗技术,规避不必要的医疗风险,从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基于实践的经验表明,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明责授权的原则

   授权以责任为前提,授权的同时应明确其职责,责任范围和权限范围。严格的医疗授权机制是避免医疗安全事件的重要保障,通过完善医疗授权机制,从源头上严格把控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要求医务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权限范围内进行诊疗操作,从而避免因医务人员资质缺乏、越权操作等导致的医疗安全事件。若出现超越职权范围的授权,会影响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二、全面授权的原则

   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在授权对象、授权资质、管理体系、管理流程等方面要做到全面性。被授权管理的人员包括全部的医务人员,而不仅是医师;被授权管理的资质几乎涵盖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活动的全部资质,不仅仅局限于处方权和手术权等;授权管理的组织以医院各种委员会为核心开展管理工作,包括临床科室、医务管理部门等;在授权管理流程上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三、视能授权的原则

   授权依据工作的需要和授权对象能力的大小、水平的高低,不可超越授权对象能力和水平所能承受的限度,以保证医疗安全为前提,最大限度地发挥授权对象的能力。绝不可不顾工作需要,把授权当成一种奖励或搞任人唯亲;也绝不可超越下属能力和水平所能承担的限度,防止大材小用,小材大用,有才不用和无才宠用,

   四,相互信任的原则

   授权方与被授权方是相互信任、信赖和相互成就的关系。如果对被授权方没有足够的信任,则要避免授权的发生;如果被授权方不信任授权机构的动机,对授权有顾虑、有防备,则要拒绝授权。医院作为授权方,要信任被授权医务人员的能力,不得处处干预其决定;如果被授权医务人员的能力不足,则授权期间医院要充分指导,帮助医务人员在指导中逐步成长。医务人员在被授权时,要充分信任医院的管理,积极完成相应的医疗工作

   五、弹性动态的原则

   授权不是弃权,医务人员获得授权后其授权范围并非固定不变。医务人员的职称聘任相对稳定,但其医疗权限可以其职称为基础,进行动态调整。从医务人员获得授权之日起,应对其临床能力、授权范围、授权级别等进行周期性审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资质授权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授权进行审核、复核,发现权力使用不当或者不符合条件和违反医院相关制度者,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令其改正、告诫谈话、全院通报批评、降低授权级别、取消授权资质、调离工作岗位、暂停3个月以上执业活动等处分。

 

本文章节选自《医务管理新视野 医疗资质授权管理方法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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