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广东省三级医院评审指标(2025年版)指导手册 第二部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指标 章 节 款 指标 指标释义 单位 计算 分子/分母 指标细项 指标采集路径 指标采集说明 定量/定性 指标类型 导向 第一章资 源配置与 运行指标 数据 一、床位 配置 (一)核 定床位数 1.核定床位数 编制床位,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包括同一张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主院区和分院区的床位总数。 张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副本登记的总床位数。 / / 广东省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网络 直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年报 表(卫健统1-1表) 定量指标 规模类指标 监测达标 (二)实 际开放床 位数 1.实际开放床位数 实际开放床位,指医院年底固定实有床位。 张 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 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的床位、因扩建或 大修而停用的床位。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 、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 加床和病人陪侍床等非固定床位。 / / 广东省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网络 直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年报 表(卫健统1-1表) 实际开放床位数为时点指 标,按报告期末作为统计口 径,如月末、季末或年末的 实际开放床位数。 定量指标 规模类指标 监测达标 (三)总 床位数、 单体院区 床位数、 分院区数 量及本评 审周期内 新增量 1.主院区开放床位 数 主院区开放床位,指医院主院区年底固定实有床位。 张 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 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的床位、因扩建或 大修而停用的床位。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 、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 加床和病人陪侍床等非固定床位。 / / 广东省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网络 直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年报 表(卫健统1-1表) 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的第一个地址所在地认 定为主院区。 定量指标 规模类指标
附件 9: XX人民医院 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 评审办数据上报审批单 有( ) 无( ) 季报数据 年第 季度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 测数据季报表 有( ) 无( ) 数据内容 (见报表) 年报数据 年度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年 报表 季 报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数据来源 (采集方式) 手动统计 系统提取 手动统计和系统提取 采 集 时 间 范 畴 年 报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数 据 源 数据来源于相关 科室统计表。各填 报科室的数据源 均由填报科室自 行管理和保存。 填报系统 贵州省医院评审 信息化管理系统 填报人 填报 时间 评审办主任 意见 评审办主任 签字 签字 时间 评审办分管 院长意见 评审办分管 院长签字 签字 时间 法人意见 法人签字 签字 时间 备注:此表原件由评审办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 8年(两个评审周期)。
等级医院评审知识手册 护理知识 以评审为契机 规范护理行为 集全院之智 倾全院之心 齐心协力 鼓足干劲 上下齐心 力争等级医院
.医院评审工作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使医院“二甲”评审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医院“二甲”评审 顺利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在职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含临时工),退休返聘 人员,来院进修、实习人员。 第三条 为使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 评审,全院干部职工依照级别缴纳 一定数额的风险金,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缴纳 500 元;科主任、护士长(含主持工 作的副职)各缴纳 400 元,副主任、副护士长各缴纳 200 元,在职职工每人缴纳 100 元。医院顺利通过“二甲”评审后,风险金予以退还,并按缴纳风险金的金 额予以一次性奖励;如医院未通过“二甲”评审,风险金不予退还。同时医院开 展“二甲”评审工作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被评选出的先进科室和先进 个人,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条 医院将评审标准层层分解,逐条逐项落实到科室、到人,各科室和个人 应认真对照所分配的任务,逐条加以落实,在医院评审前,医院将组织评审自查 或模拟评审,并按照所分解评审标准的分值扣分情况进行处罚,每扣 1 分扣除科 室 50 元、直接责任人 50 元(客观因素上报医院后确定无法达到的除外)。对因 主观原因导致扣分较多的个人按第六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条 在医院“二甲”评审工作中,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1、发生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造成医院评审一票否决的。 2、对医院“二甲”评审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医院 “二甲”评审工作方案和部署、落实“二甲”医院评审标准指标的。 3、领导和安排本科室“二甲”评审工作不得力,对“二甲”评审工作任务 敷衍塞责,没有按照医院评审办公室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4、在“二甲”评审工作中,拒不执行医院决定或不接受医院“二甲”评审 工作任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诿需要协助的有关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 江 西 省 实 施 细 则 第二部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
— 1 —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实施细则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实施,在指导各地加强评审标准管理、 规范评审行为、引导医院自我管理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医院评审工作在推动医院落实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的导向和 激励作用,助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高医院分级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努力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三个转变”与 “三个提高”,按照“传承、发展、创新,兼顾普遍适用与专科 特点”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 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医政 发〔2022〕3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在总结既往经验的 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版)湖 南省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共3个部分107节,设置794条标准 和监测指标,适用于三级医院评审,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
河南省三级综合医院执业评审细则(2022版) 评审项目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方法 一、床位规模 (7分) 1 医院床位总数≥500张 ★ 现场查看床位数与申报床位数是否一致。床位<500张 单项否决。 2 重症医学科(含所有专业 ICU)的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 2%-8%。 4分 现场查看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不达标不得分。 3 外科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30%。 3分 现场查看外科床位数,不达标不得分。 二、科室设置 (20分) 4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肾内科、普通外科、骨科、 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门诊)、感染性疾 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ICU、CCU、RICU、EICU、NICU、PICU等)、麻醉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 预防保健科。 ★ 实地核查医院临床科室设置、人员注册等;科室设置 不全或设置不符合规定单项否决。 5 临床科室独立设置。 10分 临床科室是否有相关独立设置的病区。一个临床科室 未独立设置扣2分。 6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学部、手术部、介入手术室(或在手术部设介入手术间)、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输血科、 消毒供应中心、病理科、营养部(科)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医技科室设置符合规定和要求。 ★ 现场查看医技科室设置、人员情况。科室不全或不能 满足临床需要单项否决。 7 职能科室:至少设有医务、医疗质量、护理、感染防控、病案(统计)、信息等专业科室(部门)。 ★ 现场查看职能科室设置、人员情况。科室不全或不能 满足临床需要单项否决。 8 建设有三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中心,并经省卫生健康委验收达标。 ★ 现场查看达标文件,不符合要求单项否决。 9 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批准
书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豫卫医 〔2022〕20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河南省三级医院 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22年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文卫体局,省直 各医疗机构: 为指导三级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促进医院实现高质量 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 《国家卫生健康 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 〔2020〕2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 标准 (2020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 〔2021〕19 号)等要求,我委组织各相关专业评审员,在总结前期医院评审 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遵循 “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 —1—
附件2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贵州省实施细则 (2023年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三级医院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按照国家 卫生健康委《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标准共三个部分,适用于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评审使 用,二级医院评审可参照使用。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时应结合专科 特点,优化部分评价内容并调整分值。 评分得分实行千分制。第一部分前置要求为“一票否决”项, 不设分值;第二部分权重占总得分 60%;第三部分权重占总得分 40%。评审结果判定原则如下: 判定为甲等的,总分不得低于 850分,且第二部分不得低于 480分、第三部分得分不得低于360分; 判定为乙等的,总分不得低于 750分,且第二部分不得低于 420分、第三部分得分不得低于320分; 判定为未定等的,总分不得低于600分。 低于600分的,该次评审为不合格。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征求《广东省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 年版)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 医院,委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 年版)〉的通知》安排,我委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 织制定了《广东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 年版)实施细则(征 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医政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 : 姚 瑞 洁 ( 粤 政 易 同 名 ) , 联 系 电 话 : 020-83805506,邮箱:wsjkw_yzygc@gd.gov.cn。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 年 10 月 10 日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 1 -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 年版) 安徽省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
1 附件 3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 总体说明: 一、本细则适用于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 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 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 第一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1.1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依 据医院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不得分;医院发 展战略不清晰或未体现以中医为主的 发展方向,扣 1分。 2 1.1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 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 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 实。(5分) 1.1.2医院有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中长 期发展规划,并落实到位。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 2项 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 划未体现以中医为主方向,不得分;发 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缺少可操作 性,扣 2分;规划未落实,每项扣 1.5分; 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0.5 分);未提供相应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 每项扣 1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