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4356 用户4356 2024-09-04 14:45 分类:病案编码 浏览量:14

目前国家卫健委对电子病案有哪些管理文件以及要求?

1个回答

  • 用户180 2024-09-04 15:28

    来自奇璞智的热心网友

    答:《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医院管理研究所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有关工作的批复》国卫医函[2017]417号于2017年11月3日发布。

    《关于印发电子病案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 8号,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在此《通知》中明确《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国中医药发[2010] 18号同时废止。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2018] 20号,于2018年8月22日发布。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 107号,2018年12月3日发布。文件要求电子病案应有法律保障,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强调病历书写质量和数据准确性,以及电子病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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