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4356 用户4356 2024-08-01 14:22 分类:医务管理 浏览量:3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要求是什么

1个回答

  • 用户180 2024-08-01 14:31

    来自奇璞智的热心网友

    答: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相关资料:

    1.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为基准的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https://kms.qipuai.com/doc/4710.html

    2.大数据与医疗质量安全:https://kms.qipuai.com/doc/4708.html

    3.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要点解读:https://kms.qipuai.com/doc/4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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