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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80 2024-11-13 10:32
来自奇璞智的热心网友
答:医疗机构开展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应当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规定备案的限制类技术目录有12项,《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备案的限制类技术目录有67项。医疗机构应将开展的限制类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纳入本机构院务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资料:
1.CHS-DRG2.0内容解读及医疗机构应对:https://kms.qipuai.com/doc/5529.html
2.飞行检查案例汇总---【医疗机构篇】:https://kms.qipuai.com/doc/3237.html
3.诊断相关组与医疗机构评价:https://kms.qipuai.com/doc/5498.html
用户180 2024-11-13 10:32
来自奇璞智的热心网友
答:医疗机构开展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应当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规定备案的限制类技术目录有12项,《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备案的限制类技术目录有67项。医疗机构应将开展的限制类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纳入本机构院务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资料:
1.CHS-DRG2.0内容解读及医疗机构应对:https://kms.qipuai.com/doc/5529.html
2.飞行检查案例汇总---【医疗机构篇】:https://kms.qipuai.com/doc/3237.html
3.诊断相关组与医疗机构评价:https://kms.qipuai.com/doc/5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