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引入了源自美国的DRG付费模式,但专家指出,国内在实际应用中仅得其“壳”,并未完全吸收其精髓。请同道回复
1个回答
TwilightOjeui 2024-05-21 11:58
来自奇璞智的热心网友
有研究美国DRG国内专家对此是这样讲解的:
DRG付费模式,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是一种医疗保险预付制度。在美国,患者医疗费用由治疗费、药费(A部分)、医院服务费(B部分)和医生劳务费(C部分)组成。其中,A部分采取DRG限费模式,而B和C两部分则不限费,保险公司需全额支付。在国内,DRG付费模式则实施全面限费。由于医院和医生之间的雇佣关系,医生的收入与医院的利益紧密相连,导致医生在治疗方案上不仅要考虑患者的病情和技术水平,还需考虑医院从医保处获得的额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生的治疗选择,使其需平衡患者利益与医院收益。
是不是如此,请大神们补正!
TwilightOjeui 2024-05-21 11:58
来自奇璞智的热心网友
有研究美国DRG国内专家对此是这样讲解的:
DRG付费模式,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是一种医疗保险预付制度。在美国,患者医疗费用由治疗费、药费(A部分)、医院服务费(B部分)和医生劳务费(C部分)组成。其中,A部分采取DRG限费模式,而B和C两部分则不限费,保险公司需全额支付。
在国内,DRG付费模式则实施全面限费。由于医院和医生之间的雇佣关系,医生的收入与医院的利益紧密相连,导致医生在治疗方案上不仅要考虑患者的病情和技术水平,还需考虑医院从医保处获得的额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生的治疗选择,使其需平衡患者利益与医院收益。
是不是如此,请大神们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