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制度、流程及奖惩办法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
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
法定鉴定的;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
方调解的;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
事件的。
分级管理
按照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实施分级管理,分为 I、II、III、
IV 四个等级。
(一)I 级事件一警告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
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包括:
1、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1.1 造成 2 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
残疾、器官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1.2 造成 3 人以上中
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2、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搜索关注“护理总动员”微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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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II 级事件一不良后果事件(差错事件):在医疗过程中因
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机体与功能损损害。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 2人以下轻度残残疾、器官组织损
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