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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分工方案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及目标 责任单位
一
强化县域
内资源统
筹和布局
优化
1.健全乡
村医疗卫
生服务体
系。
①每个乡镇办好 1 所乡镇卫生院。
市卫健委、发改
委、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局,各县
(市、区)党委和
人民政府。列在首
位的为牵头单位,
其他单位按职责
分工负责,下同;
以 下 均 需 各 县
(市、区)党委和
人民政府落实,不
再列出。
②在毗邻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一体化村卫生室,加强偏
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2.建设一
批区域医
疗中心。
支持 3 所市县综合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区域内
重点病种和急危重症救治水平,形成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
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
市卫健委、发改
委、财政局
3.改善乡
镇卫生院
基础条
件。
加强建设、整体提高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遴选
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设备应达到乡镇
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 A 档;开放床位超过 20 张的乡镇卫生院
设备应达到 B 档;薄弱乡镇卫生院设备应达到 C 档。
市卫健委、农业农
村局、财政局